当国家人民沉默某人可以号召人群去围困某个做錯事的人时,政府知道了、看到了围困是个人操弄却忘记了本身是維护法律者,政党们內的律师们或立法议员们也不敢去建议政府这可能是違规行为,媒体也努力報导某人会以某形式抗议和幫某人宣传,却没一个媒体人敢问这围困是不是違规?或者说这些号召者都有特权可以有法制豁免,可以任意妄为。当一个国家的法律有了偏颇,法制化可能变为空谈,对经济、汇率和资本市场会有长远的伤害。錯的人应该有既定法律法规去鑑定,而不是一个人或一小群人去行使权利。我有这看法只因我曾经看过兩个未足年龄小孩骑摩托车撞到一輛豪车,那駕駛者一下车就一巴二巴打那小孩,一个小孩因此跌入了草边上而受伤,他们兩个很快逃跑了摩托车就丢弃了,后续我也不知道怎样了!我看过之后,每当经过那一小段路时,都自然而然慢速,怕把别人家禽和小孩撞了,也怕因此被人围困或被打。这是一个很不好的回忆!
当自由化或市场化没有了法制之后会出现什么狀况呢?一个買入国家货币的外国投资者,只应駕车不小心闯入某禁区或不小心把某聖物在大风雨中不小心掉入溝。有心制造麻烦者就号召一群人去搶他的货币,並不是呈报執法構构去调查真相,大家想一想这妥当嗎?
打着正义的旗号,行使違规规法的事,是不是“正义”呢?
例如美国在阿富汗退兵之后,美国政府就阿富汗的国有资金70亿美元納入赔偿本身士兵的伤亡,这就是任意妄为違法,因为交战方和人民的錢並无关連。
例如二战期间,日本以“大日本帝国”名义侵略亞洲各国,把无数人送入试验室得到生物、化学数据。对当时的日本人民來说,他们战争队伍是正义之仕把发现到的人体結构以科学方法硏发各种武器和藥物,也是他们把日本所需资源收入国有。
加拿大、澳洲、美国扩展国家土地时,所谓“消灭野蛮原住民生活方式,帶领他们步入文明建设”所谓的杀戮的理论是不是对呢?
德国在二战只因付不了债务給猶太人,就屠杀猶太人和对周边开战,他们的理由是高利贷和鄰国欺负。
而中国的历朝历代都是以战争和人民死亡而行使改朝换代,只是供養不同的貴族和皇亲国戚而已。所以我一听到“改朝换代”这四个字就毛骨悚然,换政府应该是改革发展更好的前景。
以上的历史,是不是所谓的正义呢?
中国去年尾和今年初所开的金融大会,倡议要从“金融大国”提升至“金融強国”,那是一条不容易的路。从市场透明化,法制尊重契约精神而至人民币国际化都不是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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