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上例子來看,和不承认法律的人谈約束力,是不是太天真了!
最近马国月亮党某人说:
1)在某年美国曾经邀请他们推翻政府。(如果说这句话是平民,早就被拘留了)
2) 最近他还说,掌权之后憲法要改。
最可悲的是,那些专家在新闻里说,没那么容易,很多门檻要通过。说得没錯,但这都是对守法律、规则的人有效,但在权力面前都是屁。如果遵守法律,某个州就不会出现不同法律,而联邦政府只能默认。我们做人可以无知但却不能天真。
马來学者今天寫的文章里的忧虑是对的,他评批月亮党某人是对的。他的观点是不要对濫用权力者抱有幻想他们是慈悲和善良的,也不要对曲解宗教者一百巴仙服从。
大家应该懂“強权面前,什么都不是!”,也不要天真以为高门檻可以阻止权力濫用。不要忘记权力可以;
1) 特赦,
2) DYAA,
3) 查你五十年前,錢怎样來,
4) 打战,
5) 怀疑你、关你户口一段时间,
6) 怀疑你,拘留你60天,
7) 不喜欢某国,强加安全问题。
那都是法律里的灰色地带,用行政命令施行,之后去挑战耗尽时间和成本,之后不了了之。
所以,給他们试试做一下政府,和他们一点点合作都是危险的,因为那可能是教导老虎吃素般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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