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经新闻上您会看到某某上市公司面临几十亿债务破产,但它的大股东却还过着富裕生活,他她虽在富豪榜上排名下落不少,却估计身家还有几十亿美元或几间大别墅,您是不是很困惑呢或不公平呢?
某一天,我看到中国恆大面临倒债的新闻,而另外一则新闻却说恆大大股东估计身家还有几十亿美元,这还没有去估计没有曝光的财富呢?这是不是很奇怪!
当今金融法律制度下,公共公司当然有很多灰色地带給富豪们方便;例如,
1) 掌控一间上市公司成为大股东,成本只需一亿元,他只需要这公司一年付他五百万元薪酬,他就可以如放在定期存款得到5%利息。
2) 他也不必一个人收完五百万元,可以利用家庭成员收款以减免个人税务。
3) 其它福利也可利用这公司代为付款,如、旅游、保险、交通费、餐饮费等。
4) 如果上市公司赚钱分股息,那是额外收入。
5) 他可利用这公司贷款而不需要承担责任。
6) 他只需控制股权比第二股东多1%,他就可操纵这公司的总资产和活事权。
7) 如果他所控制的上市公司有能力,可以買入一间或多间公司,这不需用自己的錢却可以控制多達几间公司。
8) 在控制了几间公司之后再利用这些公司買入各别手上擁有的公司股份,增加控制权益。
9) 如果这些公司赚钱派息,再投资进私募基金再買入这些公司股份,或隐藏这些财富以私人備用,这样可以避免这些公司破产时还確保自己还是富豪。
如果操作良好,以最少成本投资再利用公司发债券去发展公司业务,失败了大众一起承担赚了自己是最大收益者。所以他们都盡量把社会捆绑在一起例如盡量把衣食住行如必须品、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公司控制在手中,再利用金融机构和保险业融资以達到出事时可利用国家机器拯救。
这些灰色地带给懂财技的人帶來无数好处,以少数成本控制资产。当它无止尽擴大时也帶來社会地位。这令放贷者一蜂窝出资,一旦出现问题时,无限货款把社会、员工们一起綑綁在一起,最后可能会政府用社会大众一起承担它的债务。他只背负了道德责任但还是大富豪。
在97年亞洲金融危机,08年次級贷款就是例子。公司大到不能倒最后逼迫国家用普罗大众的納税錢去救,而大多数大股东和管理層都不用承担责任,而福利和薪酬一点也没減少。
在馬国股市曾经也有过这样的大集团,但这样的模式在不成熟的市场可以爭取在政府分配资源时得到很大份额,制造一段时间的輝煌却不长久,因为这种結構令资源凝固在某一点上,它也不再成长也没有創新的动力,它们只是把分配的资源耗尽。它们輝煌时,几间关連的公司股价都一起上升,但大家可以发觉到现在它们的股价已经消失了80%以上,现在只是在吃老米,手头上的资产只停留在某一价格而大多数却已经抵押在高点上了。
它防似现今政府纠缠在補贴课题上,一大群白蟻附上了樑柱,解决方案是要20%(可能是5%)白蚁犧性但根本性问题是樑柱已腐蚀,时间到了屋顶会崩塌的,现在只是治标不治本。总歸來说,結構已出问题已经撑不住了,谁又敢把舊的撤除換新的呢?
經济很现实,你会发觉到同一模式的运用超过兩次就不再实用。例如美国在08年和19年印鈔票救市,但下來我不相信同一模式可以救市。它们也用制裁手段对付古巴、委内瑞拉,但制裁伊拉克和俄罗斯却失败了。它们曾经济脅迫德国和日本不可以发展高科技和逼迫它们升值货币,但同一手法对中国却失败了。
馬国政府利用收购土地发展Putrajaya、Cyber把土地价格、屋价推升,但在Iskandar和1MDB却出事了。剛开始的私有化国營是成功的,但下来的私有化却变成垄断令市场没有了活力。每五年大馬经济政策,剛开始四次廿年是幫到土著们提升经济实力的,但之后却令大部分真正需要的人只能看却得不到。现今已來到第十二次,却不能再帶动经济活力了。
中文谚语有“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也有一而再、再而三”的说法。我本身是相信的因为在現今快速变化的社会環境,同一模式、制度会很快被淘汰。
大家也会发觉到无能的代议士,遇上麻烦事总喜欢说前朝政府也曾做过。这是不是很可笑,他的逻辑是有人曾打劫掠夺,我们只是学一学而已那里錯了!这种腦袋瓜子,您可否期待他可以破舊迎新呢?
更离谱的是,有人曾幫过我但最終杀了人,是不是我还无条件支持他呢?这就是升天党的原则嗎?那个年轻人不支持联盟是它党的原则,你们却说选举是你们所支持的要感恩。看到这我不禁惶恐因为我时常和人借钱是不是这样我就被道德綁架了呢?见到幫我的人就要卑躬屈膝呢?是不是太可怕了这样我只能躲去外太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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